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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火灾责任

  • 发布时间:2009-7-8 13:19:00
  • 阅读次数:4430
  • 编辑:GOAL
 
6月30号,我公司(货代)发运2个集装箱 从深圳 -新加坡, 船公司为HPL,但是本月1号,该船在香港附近发生火灾,目前情况不明,我们是做FOB条款,出给发货人的是我们公司自己的货代提单,请问如果货物在火灾中受损,我们应该如果规避风险和向船公司索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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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荷2009-7-14 16:25:00
唉 不管是哪个角色,发生事故的时候都会很难受的啦,而且处理起来很麻烦。
对于火灾事故,海商法对承运人有一个免责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承运人本人的过失造成的,那么承运人对于火灾造成的货物损害时免责的。
所以如果不是承运人本人的过失导致的火灾,哪怕是船长啊,代理啊等的过失造成,都不能要求承运人承担责任。
那么,就只好找货物的保险人啦,一般这种货物运输的时候,都要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那么如果货物保险的条款中涵盖了这种火灾造成的损失,楼主就可以去找保险人理赔了。而至于保险人赔付之后想找哪个责任人去追偿,就不用再操心了
sunny2009-7-14 14:21:00
你做的FOB条款,当货物跨过船舷后就应该跟你没有关系了吧
飒飒2009-7-11 15:47:00
我们也是这条船啊!!!!真是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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