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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 委付(abandonment)

  • 发布时间:2012-3-14 1:41:00
  • 阅读次数:4942
  • 编辑:航运在线

      发生在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的情况下,当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部分损失求偿或按全部损失求偿。当被保险人选择后者时,则由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人,而由保险人赔付全部的保险金额。这种作法就称为委付。

      委付是仅与全损保险赔偿相联系的保险法中特有的一个概念,根据保险的首要原则,---赔偿原则所派生出来的物权代位原则,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全损保险赔偿时,不论是实际全损还是推定全损,被保险人都必须放弃保险标的的权利,将保险标的转让给保险人,只不过在实际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的委付通知对保险人没有实际意义,所以法律上只要求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必须先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保险人接到委付通知后,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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